按照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的要求,6月19日凌晨2时,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有关部门对10余家洗浴场所进行检查,对留宿洗浴中心未实名登记者实行处罚,经营者当即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从6月1日开始,具有住宿功能的洗浴中心接待旅客留宿,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今天凌晨2时,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部分洗浴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的10余家洗浴场所中发现一些洗浴场所存在不登、漏登客人身份证等问题。凌晨2时30分,在新源里的爱琴海会馆,执法人员发现这里存在明显的漏登客人现象。执法人员当场统计,在大厅及包房内留宿的客人约有20多人,但登记簿上只登记了十几个人。服务员解释说凌晨两点后开始陆续登记,但有的客人因为喝酒酣睡,难以叫醒他们登记。
执法人员在楼上检查包间时发现,有的房间内有两个客人,但实际只登记一人。在一间包房里,一女客人正准备休息,而女客人却称没有带证件。服务员解释说那名女子是熟客,所以没登记。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里存在明显的漏登现象。从实际登记住宿情况看,包房、休息厅共有20多人留宿,但实际登记的只有十几人,有的没带身份证件也予以留宿。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要求,所有实际住宿人员要住一个登一个,绝不能出现漏登问题。如果有违法犯罪人员窝住,就会造成治安隐患。
在一家名为“维多利亚”的洗浴中心,在大厅及包房内住宿的客人约有30多人。但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电脑系统还未登陆,而且手写登记簿上只留有客人的姓名,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身份证号。经过检查,这家洗浴中心的住宿项目被暂时叫停,待整顿后再重新经营。
在今晨检查中,还有西城的两家洗浴中心未经批准取得许可证,擅自留宿客人。其经营者当即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从6月1日起,凌晨2时至早8时在洗浴场所住宿的顾客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擅自非法经营洗浴场所、接待客人住宿的,警方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进行高限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处10日以上15日一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一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不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的,将依照《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22条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黎政祥李连杰)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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