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9日讯 花露水2.5元一瓶,蚊香1.2元一盒,蚊帐32元一床……如此价廉的商品,当消费者使用时却发现,这些从夜市或者大集上购买的廉价商品根本不能用。
近日,长清工商局陆续收到农村消费者的投诉,称他们在集市或夜市上买的花露水、蚊香、蚊帐等商品根本不能使用。
消费者王某16日见集市上卖的花露水2.5元一瓶,蚊香1.2元一盒,价格非常便宜,商家在喇叭上喊着:“××蚊香蚊子一闻就死掉,××花露水祛痱、止痒、防蚊咬。”王某就买了两瓶花露水和一盒蚊香,可使用后一股刺鼻的工业香料味熏得人头疼,根本不起什么防蚊作用。市民商某18日在马山集市上花32元钱买了一床蚊帐,挑选时由于赶集的人较多,地方又窄不能全面展开仔细挑选,商某到了家里一试,发现该蚊帐上方下圆,且颜色发黄发暗,编织很不均匀,空隙有大有小,根本不能使用。商某随即到集市上找经营者要求换货,等商某再到集市上时,经营者早已不见踪影。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不法流动商贩,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兜售夏令商品,消费者上当受骗后,不易维权。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