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利润总和超1000万美元 福建企业也能到纽约上市
记者 许才芳
想在美国上市,其实并不难,只要三年内税前盈利总和超过1000万美元,就有机会。
这是昨天6·18的系列活动“项目·技术·资金·信息服务高峰组合对接会”上,纽约证券交易所亚太地区执行董事赵一力传递的信息。
据赵一力介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福州的民企可以享受和美国企业同样的上市标准:企业连续三年内税前盈利总和达到1000万美元,同时,前两年每年税前盈利200万美元以上。
据了解,共有100家企业参加了这场对接会。雷曼兄弟、毕马威、美国优势资本等世界知名的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来榕,力推福州上市的后备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龙头企业与国际资本的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