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匡春林)“我想辞去工作,你为什么屡次无理拒绝?”“那是因为你没按规定干满3个月”……究竟可不可以辞职?一家餐馆服务员和老板展开了唇枪舌剑。这一幕出现在昨日成立的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据悉,这也是全市首个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实体组织。
市民陈女士今年4月被裕南街长坡社区一家餐馆聘为服务员,口头允诺每月工资500元。当时,餐馆老板收取了她800元押金,承诺干满3个月后将予退还。但直至6月初,陈女士一直未能领到一分钱工资。为此,陈女士向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退还押金并补发工资。没想到,这一要求遭到老板断然拒绝,老板坚持要其干满3个月才能兑现承诺。昨日,恰逢裕南街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挂牌成立,作为首个开庭的劳动争议案件,倍感委屈的陈女士和老板当庭对质。
仲裁庭上,仲裁员按规定请陈女士和餐馆老板各自表明态度。面对陈女士的一再质疑,餐馆老板竟辩称,餐馆当时与陈女士未签订正规劳动合同,陈女士的要求很荒唐。此时,两名仲裁员从劳动法角度对双方进行了现场教育。对餐馆老板,仲裁员表示餐馆不与员工签合同,并擅自收取押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而对陈女士,仲裁员也认为,员工不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自身维权取证不利。经过双方协商,最后,陈女士和餐馆老板表示愿意当庭和解,餐馆老板承诺随后将退还陈女士押金并补齐工资。
“以往,社区老百姓如果出现单位克扣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寻找劳动仲裁往往大费周折,将劳动争议仲裁庭直接开进街道社区,老百姓就可以轻松在家门口找‘裁判’了。”天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胡忠华表示,接下来这一形式还将在全区其他街道普及。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庭出现在自家门口,长坡社区居民黄先生连称:“这么真实地接触劳动争议仲裁,既可以见证一个仲裁案例的调解过程,还可以学习劳动法规,很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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