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聚餐,大学生往往借酒宣泄,因饮酒过量引发酒精中毒事件屡有发生。为缓解这一情况,湖北某学院联合相关部门向周边餐馆印发了《致餐饮业主的一封公开信》,劝说业主限制学生饮用白酒,防止学生饮酒过量,一旦发现学生醉酒,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通知学校。
(6月19日《楚天都市报》)
朱慧松
临近毕业,即将离校的学子纷纷上酒桌觥筹交错,酩酊大醉,甚至由此惹出不少事端。为此,校方给餐馆下“禁酒令”,希望其对学生限制卖酒。此举无疑体现出校方对学子的关心和呵护,可谓是用心良苦。但细细想来,学校的力气似乎没用到点子上,注定会效果不佳。
诚然,国家有明文规定,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可大学毕业生一般都是20多岁的大姑娘、棒小伙呀,早已不是未成年人了。既然国家没有规定餐馆不准向大学生卖酒,商家的做法就并无违规之处,学校又有何权力“说三道四”?而这些餐馆是开在学校周边,并不是在校内经营,学校也没啥资格干涉人家的经营。老板们会买账吗?
退一步说,就算有餐馆愿意听学校的话,对大学生限制售酒,又如何落实?大学生的脸上又没写字,更没几个人还愿意在身上佩戴校徽等标志,老板们如何辨别?莫非让每个顾客出示证件,写下保证书,证明自己确实不是在校大学生后方能入座?这岂不荒唐!
再退一步说,就算校园周边的餐馆老板有火眼金睛,能够察言观色,一眼看出学生身份,限制其喝酒,可学生转身就走,到更远的餐馆里去喝,学校又能如何?总不能要求全市餐馆都不对大学生卖酒吧?
平心而论,学生在毕业前夕沉迷酒桌确实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而这一现象暴露出学生身上存在的很多心理问题,如对将要踏上社会感到很不适应,对未来前程十分迷茫,因此指望借酒浇愁、一醉方休,这同时折射出学校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够重视,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不够充分等等。学校理应分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并在四年教育过程中给予学生持久的关心和帮助,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毕业时醉酒现象发生,同时这也才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否则给餐馆下“禁酒令”,便是为时太晚,且有转移责任之嫌。
大学毕业,文明也该“毕业”
奚旭
初毕业生的醉酒几乎已成为大学校园中年年都有的“另类风景”,与醉酒如影随形的还有酒醉之后的失态和滋事。而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夕,也被学校视为“非常时期”———宿舍楼内的种种生活设施如同突遭不测,寝室里的满目狼藉没准会让人以为这里刚刚遭到了洗劫。
四年前意气风发走进校园,四年后告别母校走向社会,大学毕业应是人生交响曲中的一段华彩乐章。然而从“禁酒令”到“非常时期”,却又发人深省。四年深造,学成毕业,然而何谓“学成”?读完了课程,修满了学分,写好了论文,拿到了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是否就等于真正获得了毕业的资格?大学毕业,不仅应该指学业有成,而且还应意味着文明素养、道德品格也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学成毕业。如果说大学毕业是人生道路上又一个起跑线,那么毕业时还要让母校难堪的学生,又是输在了新的起跑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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