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跟人私奔,还“卖”了亲骨肉
小老板7年后知情,想领回女儿却遭孩子养父母拒绝
“那天见到女儿,我才知道她原来都这么大了。她完全不认识我,叫我叔叔,她不知道站在她眼前的是她爸爸。”张其强感叹说。
张其强的妻子2000年跟别人私奔时,把孩子带走了,张其强几天后才知道。不知地址,不知电话,寻女无门。7年来,每时每刻,他都在无比想念着女儿。后来,他突然得知,孩子在跟妻子私奔后几个月,竟“卖”给了别人!
老婆与牌友私奔
昨天下着大雨,张其强辗转来到报社时,湿了一身。“没事,只要让女儿回到我身边,再大的苦我也愿意受。”他擦了擦雨水说。
他是江西人,1995年,在媒人的介绍下,跟妻子结了婚。1997年,女儿的出生给了张其强莫大的快乐。为了能给女儿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他又带着妻子孩子来到了福建打工,他没有让老婆去工作,让她安心带孩子。
可是,闲暇之余,妻子爱上了打麻将,为此,他和妻子不知道吵过多少次。后来,妻子在牌桌上和别人有染的风言风语传到了他耳朵里,但妻子并不承认,他也没放在心上。
没过多久,妻子就跟他提出来要带孩子回趟娘家,张其强把妻女送到了火车上,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照顾孩子,照顾自己。可这一别,他再也没有见到她们。第二天,他打电话给丈母娘,询问妻女是否到家。“回来啊!”丈母娘的话犹如当头一棒。难道出了什么事?她们会不会有危险?他提心吊胆地到处打听。
几天后,丈母娘打来电话,“我女儿跟我说,她跟一个安徽的男人私奔了,把孩子也带走了,叫我们别找她,真是造孽啊,我们怎么对得起你啊!”听到这个消息,张其强彻底崩溃了,他母亲也一病不起,张其强只好辞了工作回老家,照顾母亲。
为了女儿,他放弃了轻生
“那段时间,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每天都以泪洗面,想女儿,没有任何线索,我只能在家抓狂。后来我想如果我不在了,女儿回来没有了爸爸不是更伤心吗?张其强抹着眼泪说。
“她娘家都觉得挺对不起我的,所以只要她来电话了,都会把号码告诉我。我跟她联系上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两年,她说她并不幸福,但是不会回来,我问孩子,她说孩子很好,然后就匆匆挂了电话,然后就换了号码,每次都这样。无奈之下,我回到老家公告离了婚。”
逢年过节的时候,是张其强最悲伤的时候,拿着孩子的照片,他会看得出神,心里的那份痛,他说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后来,张其强来到南京,成了家,还开了个小店。
惊闻孩子被“卖”到安徽
去年年底,“大舅子”给他打来电话,说他妹妹提供了孩子的住处,已经送给安徽一户人家,名字也改成高红。听到这个消息,张其强悲喜交加,孩子终于有了消息,同时他也怨恨前妻为什么要把孩子给别人。
此后,张其强无数次失眠,愈发思念女儿,他决定去找女儿,把她带回来,弥补多年来缺失的父爱。对于这个想法,现任妻子也很支持他。
过年后,他特地挑了正月十九去安徽,因为正月廿一是女儿的生日,他想跟女儿一起过。转了四五趟汽车,他来到孩子村上的小学,问学校是否有高红这个孩子,学校老师不让他看一眼,就通知了高红的家长过来。
孩子的养父高桥来后,张其强看到了孩子,以前抱在怀里的小女儿,现在都已经成了小姑娘了,张其强百感交集。到了高桥家,他提出要把孩子要回这个想法,“孩子养母急了,说孩子是他们花钱买来的。”
张其强在安徽“谈判”了几天,并表示愿意按当地孩子的消费标准来支付这几年的生活费,但他们也不同意。“他们夫妻结婚10几年后没有孩子,我知道他们把我女儿当成掌上明珠一样疼爱,可是孩子是我的呀!”
律师:生父有权要回孩子
记者随即联系了高红的养父高桥。“是他老婆把孩子给我们的,我们没有买。”高桥高声强调,“当时是他老婆说养不起孩子了,可以把孩子给我。等高红18岁了,她愿意跟哪个就跟哪个。”
“我哪里能等到那个时候?到时候,孩子还能认我吗?虽然我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是我会尽我一个做爸爸的职责!”张其强伤心至极,“我的女儿,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啊?爸爸想你!”
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汪峥律师说:“遇到这种事,首先要报警,如果孩子真的是买卖的话,那买卖双方都构成犯罪。就算是抱养的话,女方单方面将孩子送给别人也是违法行为,而孩子的养父母也应该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孩子的生父确定孩子就是他的话,他享有监护和抚养权利。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有权利将孩子领回去抚养。”(文中人物系化名)
见习记者 李梦雅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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