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一号”专案又一犯罪团伙受审 案件曾经惊动国家税务总局
花五万买公司虚开过亿发票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孟广军) 5万元买下一公司实际控制权后,赵金喜、陈宏展等6人利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逾1.3亿元,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
搞来完税凭证再买下控制权
据指控,东科奇公司于2001年8月成立,属私营公司,法人代表为罗某。2002年12月,林合明通过他人介绍,以人民币3万元的价格,买下东科奇公司的实际经营权,主要业务是代理进口废旧塑料。
2004年2月,该公司被福田区国家税务局正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004年8月,赵金喜、陈宏展获知林合明积累了大量海关完税凭证后,提出购买东科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经协商后,同年9月,林合明以5万元的价格将东科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转让给陈宏展、赵金喜。
经营空壳公司专门虚开发票
东科奇公司在赵金喜、陈宏展的控制之下,成为无生产场地,无仓库,无购销行为,无注册资金的无任何实际经营,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
赵金喜、陈宏展负责联系卖票业务及收取手续费,赵金喜的弟弟赵金池负责公司的财务及邮寄发票、购买假发票等工作。
陈宏展按8‰的比例陆续支付给林合明20万元,作为其提供海关完税凭证的好处费。经查,2003年2月至2005年3月期间,东科奇公司共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1.32亿元。
案件曾经惊动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雷霆一号”在深圳案发。当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发现深圳市东科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奇公司)申报抵扣的进项凭证全部为“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2004年9月至12月的短短4个月内,开票金额高达1.07亿元,逐月直线上升,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
同年3月份,汕头市国税局要求福田区国税局协查通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经初步调查,发现通发公司等企业同样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上述案件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2006年2月16日正式命名为“雷霆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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