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周韬 报道
江苏商报昨日刊登了“蛤蚧大补胶囊骗人太过分”的稿件后,立刻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谴责祥康公司的行为。读者李先生昨日一大早就打来了电话,他告诉记者,自己的父亲因患冠心病目前正在吃蛤蚧大补胶囊,他说:“这下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父亲吃了几个疗程都没用了,分明就是个大骗子,搞了半天是跟老人单线联系,怪不得我父亲快吃完就催我去买呢,都是给他们忽悠的。
读者王小姐则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蛤蚧大补胶囊是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制造的,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是由武汉健民领衔出资组建的,还挂上了武汉健民的名字。可他们这样宣传都快一年了呢,武汉健民怎么就没干涉呢,难道他这个上市公司不怕品牌价值受影响吗?为这么个虚假宣传的药,砸了自己牌子可太不值了。武汉健民大鹏药业作为生产厂家,怎么就不出面管管呢。他们对下面的经销商究竟有没有审查制度啊。”
记者就蛤蚧大补胶囊虚假宣传一事致电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销售蛤蚧大补胶囊的王经理表示,看过记者传真的材料会给出答复,可直至昨日截稿时,记者也没接到王经理给出的任何答复。记者打电话过去,对方则称王经理不在,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江苏商报将继续关注。
律师观点,情节严重要负刑事责任
商报记者周韬报道就蛤蚧大补胶囊如此骗人宣传,记者采访了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的叶菲律师。叶菲律师表示,这样的虚假广告违反了我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虚假宣传的广告主在法律上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叶律师告诉记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虚假广告,应停止发布并使用同样的广告费用,在原来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则构成虚假广告罪。
消费者如何维权?叶律师指出,一旦发现违法的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诉或举报。如果因为相信虚假广告遭受了侵权,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寻求权利救济,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权利。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提供虚假广告的广告主承担以下民事责任:继续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消费者应依具体情况依法选择一种或几种方式维护自己权利。(14版《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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