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英昨天前往地方法院控告陈水扁以及陈菊妨害名誉,法院外有许多支持者为他加油。图片来源:联合报
华夏经纬网6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高雄市长参选人黄俊英昨天控告陈水扁及高雄市长陈菊妨害名誉,分别求偿新台币一千万元及五百万元,并要求登报三天道歉。
据报道,黄俊英表示,两陈指他贿选是对他人格最大污蔑,提告是为大是大非而争,求偿所得将捐作公益。黄俊英之前曾公开说,任何人再说他贿选,“说一次,就告一次”。
昨天是他第一次提告。
黄俊英昨天下午到高雄地院递状,控告陈水扁及陈菊妨害名誉,百余名支持者携带“陈菊,唛搁黑白讲啦”、“黄俊英清白参选不容污蔑”布条声援。黄俊英发表声明指出,法院一审判决当选无效,陈菊和陈水扁无视于“司法”已证明他与走路工事件无关,先后公然诽谤他贿选,是对“司法”严重扭曲。
黄俊英认为,陈菊在十五日当选无效宣判当晚,开记者会指“贿选行为的阵营赢得选举官司”;陈水扁十七日公开说“贿选的人却还有重选一次机会,这是什么世界?”属于颠倒黑白的指控,不应容忍,强调官司若胜诉,赔偿金将全数捐给公益团体及低收入户学童营养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