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1日电从哈尔滨市人事局获悉,《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出台,今年哈尔滨市“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每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不低于200元,其经费由区、县(市)财政负担,具体保险标准由区、县(市)自行确定。
为了确保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得到保障,《办法》规定,区、县(市)或服务单位如不能保证“三支一扶”毕业生的生活和交通补贴按月足额垫付、不能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费用或不能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食、宿等生活条件,不得申报需求计划,不予分配招募名额。为确保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办法》规定,“三支一扶”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乡镇服务,特殊情况需安排到村服务的,须经省批准,并在申报计划中详细标明,女学生不得安排到村服务。
另外,此次招募工作除了优先招募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和高学历毕业生外,还将乡镇或区、县(市)本籍的毕业生列入优先招募的行列。
作者: 杨茉来源: 东北网-新晚报 编辑: 吕博 ( 吕博 的博客)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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