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亚组委海内外征集亚运歌曲 入围作品将奖励一万元
本届征集活动于2008年6月30日结束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实习生 李佳亮 通讯员 亚组宣) 记者昨日从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获悉,第一届广州2010亚运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欢迎包含“粤”语元素
广州亚运会歌曲的创作,应充分反映“激情盛会、和谐亚洲”的广州亚运会理念,体现顽强拼搏、勇于竞争的体育运动精神,表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岭南独特的人文精神,力求体现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同时,亚运歌曲的风格、形式不限,要能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接受。
亚组委宣传部长罗京军表示,欢迎那些内涵丰富,创意出色的包含“粤”语元素的歌曲应征,本次应征的是亚运会的所有歌曲,不仅限于亚运会会歌。
歌词只能中文或英文
所有的应征作品必须是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并要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亚运会和其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会歌,也不能与其他任何公开发表的歌曲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以及对《承诺书》的内容作任何改动的,丧失应征资格。
作品长度2~5分钟内
据介绍,应征作品须一式10份,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包括音响资料(2份)、歌谱和作品的创作理念。音响资料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歌谱是指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或英文。每首作品长度不得短于2分钟,不得长于5分钟;创作理念,旨在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作品名称及歌词含义等。
应征者除了应提交应征作品外,还需一并提交已签署(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第一届广州2010亚运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以下称《承诺书》)和《第一届广州2010亚运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承诺书》(以下称《报名表》)。应征者可到亚组委官方网站(www.gz2010ag.org)下载《报名表》和《承诺书》。
每首歌奖励一万元
亚组委对应征作品的评选将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由亚组委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本次征集活动入围作品每首奖金人民币1万元整及证书1份,此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应征作品须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邮戳为准),并请在函件上注明“第一届广州2010亚运歌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字样。评选结果预计于2008年9月公布。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4楼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宣传部。
邮编:510623
咨询电话:+86 20 38003926
传真:+86 20 38003919
第16届亚运会官方网站:www.gz2010ag.org
应征者不能分享作品带来的利润
应征者向亚组委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亚组委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亚组委独家所有,亚组委有权以任何形式在创作并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亚组委所有,未经亚组委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亚组委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