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2日讯
(记者郑文强)昨天上午,多位市民打进本报热线66812555反映,昨天早上7时左右,龙昆南路汇隆广场保安在巡查时,抓获一名在该广场偷单车的小偷,之后保安脱掉小偷上衣,写了两块“偷车贼”的牌子挂在小偷的前后背上游街示众,一边游街一边打。
事件
小偷挂牌游街示众
记者上午赶到事发现场时,见到了两块“偷车贼”的牌子。据目击者陈先生介绍,昨天上午7点半钟,他从红城湖路到汇隆广场,结果在红城湖路人行道上看到几名穿保安制服的人,押着一名上身脱光衣服的男子在游街,那男子前后各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偷车贼”。
几名保安押着该男子由红城湖路向汇隆广场走去。保安一边押着这名男子游街,一边用脚踢,引起路人的不满,对此议论纷纷。
陈先生对记者说:“小偷确实非常可恨,但是我们抓了小偷后应马上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只有在小偷反抗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自卫。像汇隆广场保安这样脱光小偷上衣挂牌游街,并一路拳打脚踢的行为不妥当。”
保安
让大家提防这个人
昨天早上8点多钟,记者赶到汇隆广场保安亭进行采访。此时,保安对小偷挂牌游街的行为已停止,被抓的小偷已穿好上衣在保安亭边上蹲着,亭里有保安看守。这名小偷盗的是一辆旧单车,早上给他挂牌游街的那2块牌子就在那辆单车旁。这是用两块硬盒纸做的牌子,上面分别用黑色墨水写着“偷车贼”三个字。
据保安队长张某介绍,这辆单车的主人,经常到该广场打扫卫生,保安与其非常熟悉。
早上7点钟,保安发现一个陌生男子骑着这部单车准备离开停车场,便立刻把该男子抓获。面对记者提问,该保安队长张某回答:“我们给他挂牌示众了,为的是让大家都来认识这名小偷,时刻提防他再偷盗。”
记者随后采访了那位小偷,小偷今年有40多岁,他承认偷单车行为。随后,龙昆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并把小偷押回了派出所进行处理。
律师
擅自处罚属于违法
对于小偷被保安游街的情况,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的林家旺律师认为,保安有维护社会治安、防范盗窃的职责,但保安在抓住小偷后,擅自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小偷也享有基本的民事权利和人格尊严,非法定机关都无权剥夺其权利。保安在抓住小偷后,应尽快将其送往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处理。
林律师表示,如果发生保安将抓到的小偷脱掉上衣挂牌进行游街的情况,小偷的人格和身体就有可能受到侮辱,那保安的行为就有可能触犯了民法,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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