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成果,以“贵阳指数”为参照的适宜避暑气候指数即“贵阳指数”评价办法。
1、最热月平均温度﹥25℃,每增加1℃减分;﹤16℃,每减少1℃减分。
2、夏季相对湿度﹥80%,每增加5%减分;﹤60%,每减少5%减分。
3、夏季平均风速﹥3m/s,每增加0.5m/s减分;或﹤2m/s,每减少0.5m/s减分。
4、年总日照时数:﹥1600h/年减分,每增加100h/年减分。
5、年降水量:﹥1200mm减分,或﹤800mm减分,每增减100mm减分。
6、年沙尘暴日数:每出现沙尘暴1日减分。
7、海拔高度(辅助指数):﹥2000m者,每增加200米,减分。
8、公众与旅游者对当地避暑型气候口碑认同率:﹥80%者,每增加5%加分;﹤60%者,每减少5%减分。
9、城市植被覆盖率:﹥40%者,每增加1%加分;﹤30%者,每减少1%减分。
10、水质: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低于90%,或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于95%,每减少1%减分,每增加1%加分。
11、空气质量:﹥90%者,每增加1%加分;每减少1%减分。
12、公众与旅游者对城市人居环境口碑认同率:﹥80%者,每增加5%加分;﹤60%者,每减少5%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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