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录用公务员笔试结束之后,市考试中心通过新型的身份证验证仪查验发现,共有22名考生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对这些严重违纪行为,考试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层层把关,考场“李鬼”无处遁形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录用公务员笔试于6月6日在翰林学校等11个考点举行,全市共有近万名考生参加考试。
考生违纪3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经考务人员查问,被查处的22名使用假证参加考试的人员中,大部分都是请来替考的“枪手”。也有个别考生的身份证丢了,来不及办理新证,为了参加考试,便办个假证参考,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经考务人员教育后,他们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市考试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行为已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而根据国家人事部《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对伪造证件或请他人替考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且应考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谭显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