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送精神病院“治疗”养母饱受折磨告养子
养子将67岁的养母张淑群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了50多天。经检查无精神病后,老人又被送入福利院住“单间”,长达20多天。饱受折磨之后,张淑群一纸诉状将养子张云平、东坡区思蒙精神病专科医院和东坡区社会福利院告上法庭。
原告讲述 养子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张云平2岁时,我就开始抚养他。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他为何这样对我?”昨日一早,记者在东坡区法院见到了原告张淑群。虽然已经67岁,但有着中专文凭的她依然思维清晰。
张淑群在诉状中称,去年12月4日,她正在家中休息,突然来了几位陌生人,自称是东坡区思蒙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生,因张的养子张云平向医院反映说她有精神病,他们特地前来接她去医治。尽管老人一再声称自己没病,但几人强行给她打了一针,然后把她抬上了救护车。
张淑群说,在精神病院期间,她不断地向医护人员说自己没病,但每次都会换来让她昏迷的一针。“他们都当我是疯子,疯子的话当然没人相信。”就这样老人在清醒与昏迷之间,度过了50多天。
检查无病又被关进福利院
在精神病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张淑群的几位老同学得知这一消息,到精神病院看她。与她交谈后,大家深信她一切正常。在老同学们的要求下,张云平同意送张淑群到成都检查。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张淑群虽为IQ边界,记忆力差,但并不属精神病。
“检查结果出来后,我以为可以回家了。”张淑群说,就在她快到家时,张云平却将她带到了东坡区社会福利院。随后,她被关在福利院底楼的一间屋子里。与在精神病院时一样,这里也没人认为她是正常人,没有人倾听她的遭遇。
就这样,老人在福利院里度过了20多天。直到今年2月1日被朋友们发现后,她才被接到峨眉山市的朋友家中暂住。4月26日,老人再次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其精神方面一切正常。
不久,张淑群一纸诉状将张云平、东坡区思蒙精神病专科医院和东坡区社会福利院告上了法庭。要求3被告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连带赔偿其残疾赔偿金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4月29日,东坡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庭审直击4个焦点双方庭上激辩
昨日上午9时许,庭审开始,张淑群和张云平夫妻均到庭,东坡区思蒙精神病专科医院和东坡区社会福利院则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双方就张淑群是否患有精神病等4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
焦点1:原告是否患有精神病?
庭审中,张淑群及其代理人称,她精神正常,退休后还参加了“夕阳红”老年人艺术表演团。自从被怀疑有精神病后,她先后两次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结果均为精神正常。张淑群的同学们出庭作证,他们“从未觉得张有精神上的异常。”
几位被告则坚持认为,张患有精神病。张云平称,长期以来,她经常半夜独自哭泣,无缘无故敲别人家的门,说话语无伦次。精神病院代理人则称,该院对张进行了观察诊治,发现其有明显的记忆虚构和被害妄想症状,被该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
焦点2:养子此举是否合法?
张淑群的代理人称,张云平无权将其养母送往精神病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要将张淑群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张云平应先向法院提起申请,由法院宣告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张云平未履行相关程序,不具备相关资格。
张云平辩称,自己常年在外,没有更多时间在家照顾张淑群,且张淑群平时行为异常。为更好照顾她,他才将其送往精神病院,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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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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