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郭红文)6月22日下午,西安市中院组织召开“西安全市法院落实全省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大会”,对全市法院尚未执结的7314件执行案件,以及2006年12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执行积案,要求限期执结。
从6月22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两级法院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理积案范围截至2006年11月30日,全市法院尚未执结的7314件执行案件,以及2006年12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超过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
此次执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订了详细的执行计划,严防走过场。要求对执行积案底数不清、不重视执行、不积极执行、弄虚作假、清理执行积案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法院,在年终全市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时,取消其评选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的资格,同时防止和减少新积案的产生。
昨日会议上,西安市中院院长康宝奇与各区县法院院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截至2006年11月30日尚未执结的执行案件将全部执结,对2006年12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超过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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