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刑事案件连续三年平均降幅达12.7%,今年1-5月较上年同期再降17.4%。备受市民关注的“飞车抢夺”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同比下降69.1%,今年以来日均发案已降至1.4起
深圳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向媒体公布,从2004年至2006年,我市的刑事案件连续以平均每年12.7%的幅度下降,今年1-5月,全市立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再降17.4%。
记者同时获悉,与警方提供数字相对应的是,今年的我市“两会”上,整体社会治安问题近年来第一次没有再作为提案、议案提出。2006年底,深圳市党风廉政办公室在全市组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群众对治安的满意度比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达87.5%。
“人”和“屋”,管理的真空地带不见了
市民吴先生最近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他有一套出租屋,曾经登记备案,按时交税。一个月前,他把房子卖了。却由于偷懒没有去出租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没想到,一个月后,出租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找到了他,对其房屋在继续出租却不履行登记义务、缴纳税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要进行处罚。吴先生慌了,连忙解释……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出租屋数量众多,2005年已达到258万间(套)、租赁面积1.5亿平方米,居住人口600多万。许多出租屋为原村民私建滥租,管理薄弱,漏洞较多,使出租屋成为严重影响治安的源头性问题。大量非法经营的无牌无证发廊、网吧、足浴室、“十元店”、二手市场、废旧物品回收站长期存在,引发大量案件。
为了从根本上、源头上把好治安关,我市警方与出租屋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了对“人”与“屋”的管理。在集中开展出租屋清理整治和暂住人口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对全市外来人口落实分类管理,重点对复杂可疑人员强化管理措施,全面压缩其活动空间,并积极推动建立、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弱化“户籍”概念,强化“居民”观念,实现人口管理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手段的转变,人口管理体制由单一部门管理向出租屋管理、人事、劳动、社保、计生、税收、信贷等社会综合管理的转变,有效调整人口结构,实现人口增长的稳步可控。目前我市已在盐田区进行居住证管理制度试点,争取年底在全市推广。
同时,将全市出租屋划分成甲乙丙三类,分别实行“服务为主”、“服务与管理并重”和“强化管理”的分类管理制度,重点对“丙类”出租屋(多次转手出租,或者业主拒绝接受管理,承租者无合法身份和正当职业,以及发生过重大治安问题或者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的)予以强化管理,并通过建立定期考核、评级和发案倒查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院区式”、“物业租赁”、“旅业式管理”、“楼栋看护”等新模式,强化出租屋日常管理,遏制发案。2005年,我市出租屋案件同比下降了23.5%,2006年又下降33.4%。
“车”和“路”,网格管理有序了
市民赵先生最近来本报反映,他从外地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花了10多万,可开回深圳才一个月,就在路上被警察扣了。原因是这辆车是赃车。他想通过本报呼吁市民,千万不要贪便宜,买来路不明的车辆,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在管好人、屋的同时,警方把更多的警力压上路面,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了对“车”、“路”的治理,切实卡住犯罪分子的作案路线,压缩路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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