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罚单2年“滚”成5486元
不交罚款驾驶证检审通不过
记者黄朝红 某大学教师李女士这些天相当胸闷,自己2005年1月的一个交通违法罚款200元,几经周折都没有“发作”,几天前去检审驾驶证时,却被告知罚款加滞纳金已经“滚”到5486元,而且她已过了行政复议期和诉讼期;如果一气之下她不交罚款,她的驾驶证将不得检审,意味着她将不能堂堂正正地开车。
李女士回忆说:“2005年1月5日,我开车从环城西路借用慢车道右转进入刘家营,七大队交警拦下我的车,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200元,我觉得不合理就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也没拿处罚书,交警当时没说什么,我就驾着车走了。后来有几次机会都应该得到交警部门的提醒,但一直没有。我质疑好几个问题。”就李女士的质疑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
质疑一、不久后查询168台违章记录,没有自己的车。支队表示,168台只能查到电子眼违章记录,而李女士的是交警现场开出罚单,不属于168台业务范围。
质疑二、很长时间都没有收到处罚决定书,交警说已寄出,是否寄出就意味着收到?前几天李女士向七大队执法办询问时,民警告诉她:“2005年1月8日就已经寄出。”至于为何没收到,李女士猜想自己的原住址“环城北路55号”,后来改成“一二一大街”,可能因为地址变化没能送达。对于李女士质疑“是否寄出就意味着收到”,支队表示,交警当场开出处罚书,就意谓着已经告知李女士,而李女士不应该意气用事地不拿处罚书就开车走掉,寄出和送达都可以到邮局去查,看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质疑三、2005年、2006年的车检,为什么都查不出违法,而是顺利通过?支队表示:电子眼的违法记录和非面对面的违章通知书才会记在车牌上,而面对面的违法记在驾驶员头上,所以车检得不到提醒。
李女士2年前的违章就这样一次次“阴差阳错”地逃过了监控,还是前几天她的驾驶证到期去检审,才被告知这一“噩耗”,而李女士早已错过15天之内提出复议、60天之内提出诉讼的期限,她将无处申诉。不交罚款,她的驾驶证检审不了,到别的州市去搞一本驾驶证也会被查出来。交罚款的话,都是挣工资吃饭的人,5500元确实肉痛。
为了避免象李女士这样的尴尬,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对于罚单,一定要认真对待,因为一旦开出,就进入交警的网络化管理,只要不去接受处理,罚单是不会从网络上消失的,而且每天增加6元滞纳金。驾驶员不要意气用事,可以先去接受处罚,如果有异议,可采取复议或起诉的方式,如果交警判罚不得到支持,200元罚款1周后将会得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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