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新规8月1日施行
新快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从8月份开始,个人在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如果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将需要提交身份证件。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昨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从8月1日起施行,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除现金存取款的规定外,《办法》还要求:如果个人在某家银行或信用社未开立账户,但需要在该机构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和票据兑付业务且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则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将登记其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目前,银行仅在个人大额提取现金时要求核对身份证件,但对大额存入、现金汇款和现钞兑换等业务通常不做要求。
个人购买保险将可能需要同时提供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目前,保险公司在客户填写保单时,“在受益人”一栏通常只要求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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