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啥能破坏我和男友六年的恋爱堡垒,但在网上,我还是以已婚人士自居,希望这道铁墙,不会招来帅得发呆的青蛙GG和DD们的青睐;更不希望男友在我的背后,把脸拉得比亚地斯拉马的脸还长。
那是个诱人的网站,我每天在上面徜徉,如漫步花园,不断地灌水、发贴,用挣来的币值买很多首饰、服装,弥补我现实中,无法穿戴唐宋服饰、十八世纪法国女人束腰阔裙妆扮遗憾,实现我从小就想当妖精的梦想。
情人节那夜,我还念念不忘夜访网络。书桌上有黄灿灿的油菜花,是男友特地送来的,说让我看看早春二月的颜色。显示屏上,是红艳艳的玫瑰,网友太子送的,听来像汰渍洗衣粉,我收获他的鲜花,也兼收到一堆情话,吓得我不知所措,最后把这个包袱扔给男友,坦言相告,男友倒不紧张,只是反复地问太子的个人情况,确信我真的一问三不知,才一挥手大度地说,当是小孩儿过家家吧,别过火。
后来我却被吓坏了,那次上网,见网友都在祝贺我大喜,才知道自己已成了那位太子网友的老婆!顿时就不高兴,活生生的人,怎么就跟物品似的,一不小心就属了别人?我在坛上大哭大闹,众网友是大笑大嚷,最后总算有人同情,引导我去找婚介所所长,然后上法院申请离婚。我这才知道,咱坛上,除了卖服装,还有当红娘的、裁决纠纷之处。
婚介所长说太子来申请我做他老婆,公告发出五小时没人有异议,且他的亲友团都投票赞同,而我这方没组织亲友团进行有效反对,0:5,就这么异常顺利地“讨”到了老婆。按着所长指引,我终于找到法院,提出申请,交上五百币值手续费,并发短消息吓唬太子:我有老公,绝对不可网恋网婚,如果不能离婚,我就从此退出此地江湖云云。幸好太子理解,在法院发布公告的五小时之内,无人有异议,判决允许离婚。我松了口气,终于赎回自由之身。
我把显示屏调得很黑很黑,即使是黑客来了也看不清屏。男友来时,我告诉他,显示屏坏了,过几天再修。男友大喜,他以为我总算有几天不再纠缠于网络。其实,我只是想让坛上那些关于我网婚的贴子,在这几天内,全部沉到很深很深的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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