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到底该不该进“笼子”?——南京试水地方政府调控房价引发争论
新华网南京6月24日电(记者邓华宁姚玉洁)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
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房价飞涨 六部门联手调控
“今年南京的房价就像脱缰野马,一天一个价,让人心惊肉跳。”一位南京购房者向记者说。据统计部门数据,今年4月南京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高达11.5%,创下两年来新高;5月份南京房屋销售价格同比又上涨了9.2%,位居全国第6。而在2006年上半年,南京住宅价格涨幅只有2.1%,2005年全年仅为3.5%。
房价飙升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从5月11日至5月24日短短半个月内,南京市物价局联合房管、税务、国土等6部门连续发出3个文件,对房价进行调控。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告诉记者,此次调控的核心是对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谓“政府指导价”也就是“基准价”,其构成是成本、利润加税金三部分。文件规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润率不得高于8%,在核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开发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高于5%。楼盘销售行为也要规范,必须执行明码标价、“一套一价”、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标示并在网上公示等规定。
“此外,考虑到今年四五月份的涨幅足以给开发商带来超额利润,我们还规定,‘尚未销售面积部分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即‘只能降不能涨’,这条规定将持续一段时间。”张瑞忠说,“遏制开发商乱定价、哄抬价格,甚至一天两价的违规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近日,南京某楼盘价格在两个小时内竟然上涨了1200元,引起了市民强烈不满。市场经济不是随口喊价,政府该调控时就要出手。”
开发商:政府管房价是“开倒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3个文件一出,立刻引来对立的两种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却公开叫板。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甚至在其博客上连续撰文“炮轰”南京市物价局,称其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任志强说:“自由市场中早上卖的菜与晚上卖的菜的价格是不同的,因为时间差给了顾客讨价还价的条件,也给了小贩们定价的自由权。价格是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的情况博弈而产生的,政府是否应在明码标价时限制小贩们的自由调价权呢?是否要把每一棵白菜都标上价格而不能调整了呢?”
南京市某房产老总说,物价局规定开发商利润率为8%,而税务局多年来一直按20%的利润率来预征楼盘税收,很显然,物价局与税务局自相矛盾,对开发商来说是不公平的。
一名房产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南京此次调控仅仅从控制某个商品房价格本身入手,这是“扬汤止沸”而不是“釜底抽薪”,很难有成效。政府该做的是减缓地价上涨速度、抬高房地产准入门槛、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的企业,从构成房地产成本的几个主要部分来入手,才能最终控制房价。
“一房一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物价部门人力物力有限,也未必能对每套房价进行准确的审核,因此,从市场状况和实际操作层面看,其实施效果未必乐观。
建设部门:“市场失灵”需要行政手段
南京市建设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房价新政已经引起了建设部的关注,南京市已将有关情况向建设部做了汇报。
这位负责人说,南京房价新政符合价格法相关规定:“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住房从来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商品,房子是关系到百姓基本生活的头等大事。而且,江苏省在1998年就将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了政府指导价格商品的目录,南京的做法是符合法规的。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南京商品住房供不应求,房价呈现较快上涨势头,部分开发企业乘机抬高房价以及不规范地调整价格,使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产生了部分扭曲。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加强价格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缺陷,有利于促使价格回归到正常的市场价格上来,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他说:“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是管理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我们以市场机制管理为主,在市场失灵的特殊情况下,行政手段成为管理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毕竟市场经济不是随口喊价。”
南京大学教授葛扬说,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并非没有先例,日本、香港的房地产泡沫破灭也说明,放任房价过快上涨对一国经济是有伤害的。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对农资、粮食、燃料油等价格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就是为了保证广大群众的利益。南京出台房价调控措施也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需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普通市民对南京房价新政积极拥护。一位姓秦的工程师说,政府部门一般不敢轻易碰房地产价格,因为每一家开发商背后都站着无数利益群体。南京此举在铁板一块的房价问题上撬开了一道裂缝,在全国吃了螃蟹,这种为百姓利益敢于碰硬的勇气值得拥护。
“房价不见得会下跌,但至少一天之内涨两三次价的荒唐把戏不能再玩,‘一开盘就涨500元’的宣传广告不敢再打,市场秩序规范了。”准备购房的市民朱鹏说。
调控房价成效几何?
“行政调控不符合市场规律,注定会成为‘空调’!”“不卖房,10月后必有报复性反弹!”新政甫出,房地产开发商就通过各种途径给主管部门施压,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地产商与主管部门的“暗战”已然上演。
“新政出台不到一个月,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开发商乱抬价、乱炒作的现象明显减少,购房者的恐慌情绪也得到了缓解。”张瑞忠如此描述新政的执行成效。
在开发商的观望气氛中,南京市物价部门已对40多家楼盘的价格进行了审核,对浦口区一家“顶风作案”擅自调价的楼盘进行了封盘查处,有消费者投诉,两天内这个楼盘的价格从每平方米2600元上涨到了3000元。同时,4家虚报成本的楼盘也被“挤水分”,其中最多的一个楼盘每平方米大概减少了300元。
业内人士认为,房价调控还要关注其可持续性,寻求长期的治本之道。目前的政策在抑制短期炒作、遏制过快上涨方面,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从长期来说,还是要着眼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一是增加土地供给,二是平衡目前畸形的房价收入比,增加居民有效收入。
对南京房价新政究竟能在怎样的程度上遏制飞涨的房价,人们正拭目以待。
市场经济条件下 税收调控房价可以大有作为
全国大中城市房价非理性上涨,与广大百姓购买力相去甚远,令人堪忧。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将房价控制到合理范围内,让广大百姓买得起房、能住上房。但是,目前看,房价仍一路上扬,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普通百姓要想圆住房梦,真是长路漫漫,何其远兮。事实上,国家为控制房价已采取了多种措施,只是效果难以显现。不难看出,这几年国家调控房价的措施,多以行政手段为主,这些手段有的固然不错,比如,限制外资、港澳台资炒房等,很及时。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房价应更多采用经济和市场手段,以增强市场自身的调解能力,减少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税收是一种良好的市场调控方法,被称为经济的“自动稳定器”。税收在调控房价中的作用不可小视。
“居者有其屋”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政一方,一定要看重困难群体、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一定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中低收入者都有房住。要从关切民生、解决民忧的高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公平普惠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对此,广州是下了决心的,也是有底气和信心的。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