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中)与他的同事们开起了“小会”。欧盟首脑会议21日晚开幕,第一天的会议未能就取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这一焦点议题达成一致。新华社/路透
新华网布鲁塞尔6月24日电(记者潘革平 吴黎明 尚军)经过欧盟领导人长达近20个小时的紧张讨论,欧盟峰会23日凌晨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一致。这标志着欧盟政治一体化进程出现了峰回路转的局面。
新条约草案的意义何在,命运如何,都值得世人关注。
体制改革危机:欧盟的“痛”
从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共同体,到欧盟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后来的《尼斯条约》,欧洲一体化进程一步一个台阶。欧盟也从一个区域经济联盟过渡到一个经济政治联盟,成员国从最初的6个发展到今天的27个。同时,欧洲一体化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深。但是,欧盟现有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仍沿袭当年欧共体的体制,这严重制约着欧盟的运转效率和发展。欧盟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欧盟历史上进行过多次扩大,特别是2004年一下就吸收了10个新国家入盟。由于新成员国在体制、文化和经济等多方面与欧盟老成员国存在差异或差距,欧盟扩大后一直“消化不良”。再加上欧盟扩大前没有进行体制改革,扩大后的欧盟进行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
法国和荷兰在2005年通过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现在多国在这一宪法条约上意见不一等都表明,欧盟制宪危机是其“消化不良”的直接后果。现在,一方面制宪危机不解决,欧盟就不可能高效运转;另一方面,进行改革又是阻力重重。因此,体制改革危机成为欧盟成长中的“痛”。
《欧盟宪法条约》名“亡”实“存”
欧盟峰会就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结束了长达两年的欧盟制宪危机。但明眼人知道,虽然新条约拟用《革新条约》一名,并在内容上删除了“宪法”字眼和原来宪法条约中其他一些具有明显“超国家”象征的非实质性条款,但《欧盟宪法条约》有关欧盟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还得以保留。
根据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欧盟宪法条约》的名称不再沿用,欧洲理事会则仍设常任主席,欧盟设立相当于“外长”职务的高级代表,而“双重多数表决”制也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等。这些基本上是《欧盟宪法条约》原有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欧盟宪法条约》多少有些“名亡实存”的味道,或者说新条约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欧盟政治改革少了一道障碍
欧盟制宪危机困扰欧盟已有两年时间。包括体制改革在内的欧盟政治改革已是不可逆转。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在新条约草案上达成一致,应该说是妥协的结果,使欧盟政治改革摆脱了一只“拦路虎”。
英国、荷兰、波兰和捷克等此前都表明了各自立场,并表示不愿妥协。结果21日的会谈无果而终。从22日上午9时开始,欧盟领导人相继开始多边磋商。经过小范围会谈和多方努力,与会领导人最后达成妥协,就新条约草案的内容达成一致。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表示,制定新条约意味着欧盟“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默克尔说,当天达成的协议意味着“欧盟走出了制宪停顿和反思阶段”。的确,欧盟领导人在新条约草案上达成一致,使欧盟摆脱了制宪危机的阴影和困扰,为欧盟的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从而为欧盟今后提高运作效率创造了条件。众所周知,如果“游戏规则”定不下来,欧盟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协议的达成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欧盟领导人对欧盟前途充满信心,增强了欧盟的凝聚力。
新条约草案:新博弈的开始
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在23日凌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敲定新条约具体内容的新一轮政府间会议将在2007年年底前召开,新条约计划在2009年6月前付诸实施。
欧洲一体化进程是欧盟成员国不断加深合作和不断妥协的过程。欧盟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磋商、让步,在曲折中不断前行的发展史。欧盟领导人虽然就新条约草案的基本内容和原则达成了一致,但今后成员国就具体内容进行磋商的政府间会议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欧盟内部在机制改革问题上的矛盾届时会更多地浮出水面。可以说,新条约草案能够达成一致,既使目前欧盟制宪危机得以终结,又使欧盟成员国聚集在新博弈的起跑线上。
此前,成员国在基本权利宪章、欧盟的法律地位和欧盟理事会的表决机制等问题上意见不一。新条约草案还要涉及许多关键问题,牵动着成员国的重要利益和敏感神经。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是对欧盟凝聚力和欧盟领导人政治智慧的考验。
另外,23日达成的协议并未对各成员国的批约方式作出任何安排。据报道,欧盟一些成员国的多数民众仍然认为,新条约的批准方式要通过全民公决进行。《欧盟宪法条约》就曾在法国和荷兰的全民公决中被否决。因此,新条约草案的命运仍存在变数。
欧盟“马拉松”峰会 敲定新条约草案
新华网:欧洲联盟(欧盟)27国首脑经过近20小时的马拉松式磋商,最终于当地时间23日凌晨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持续两年的欧盟制宪危机随之宣告结束。波兰在最后一刻接受妥协,是这次峰会取得突破的关键因素。>>>点击详细
欧盟峰会继续讨论“路线图”计划
新华网布鲁塞尔6月22日电(记者潘革平金晶)欧洲联盟领导人22日继续在布鲁塞尔就激活《欧盟宪法条约》“路线图”计划举行多边磋商。但截至当地时间22日17时(北京时间23时),磋商仍在进行,尚未取得突破。
因英国、荷兰、波兰和捷克4国在“路线图”草案中关于未来欧盟外交部权限、成员国议会与欧盟权限的划分、欧盟表决机制等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欧盟轮值主席德国总理默克尔22日先后单独会晤了上述4国领导人,希望以小范围会谈消弭分歧。
欧盟一些国家对欧盟宪法的态度
英国:新宪法条约包含的《基本权利宪章》不能迫使英国修改本国法律、
不能迫使英国改变对外政策、不能迫使英国改变司法及警察体制、
不能扩大“有效多数”表决制的适用范围。
法国:萨科齐积极推动欧盟委员会及欧盟各国接纳自己的“精简版”欧宪
条约。
德国:呼吁批准“路线图”,即用一个“修正条约”来取代《欧盟宪法条
约》的原有版本。
波兰:提出“平方根”机制,主张欧盟决策时采用“平等影响”的原则,
这将增强中、小成员国在欧盟决策时的发言权。
比利时
芬兰
荷兰
捷克
葡萄牙
瑞典
斯洛伐克
西班牙
匈牙利
意大利
《欧盟宪法条约》死了吗?
法国总统萨科齐20日在法国电视一台宣布,。作为“简版条约”的倡导者,萨科齐的说法不无道理。2004年签订的《欧盟宪法条约》必须得到全体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由于法国与荷兰已在2005年否决了该条约,因此从形式上可以认为它已经“死亡”。详细
欧盟宪法命运多舛
在6月21日以重启《欧盟宪法条约》谈判为主要议题的欧盟首脑会议前夕,德国围绕推动欧盟打破制宪僵局的努力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尽管德国积极在成员国中游说,但17日在卢森堡召开的欧盟外长会议未能为本次峰会扫除障碍,波兰在表决机制问题上的强硬立场再度使有关谈判面临破裂,萨科齐领导的党派未能在国民议会第二轮选举中取得压倒性胜利,使《欧盟宪法条约》的命运再度成为外界的关注焦点。详细
背景资料: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详细
背景资料:欧盟宪法条约
《欧盟宪法条约》是欧盟的首部宪法,宗旨是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顺利进行。2004年5月,欧盟在接纳10个新成员国,完成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扩大后,开始着手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2004年6月18日,欧盟25国在布鲁塞尔举行首脑会议,一致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草案的最终文本。同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详细
重启欧宪的五大悬念难以排解
一:“路线图”能否通过?
按照既定日程,德国将在本届峰会上拿出一份成员国都认可的文本,为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激活欧宪条约划定“路线图”。
二:波兰会不会“松口”?
波兰提出这样的诉求,自然有自己的理由。本来,按照现行的《尼斯条约》,占欧盟总人口17%的德国拥有29张加权票,而人口只占8%的波兰却拥有27张加权票。欧宪条约取消了这一分配体系,代之以“双重多数”表决机制:一项决议只要有55%的成员国支持,并且这些国家能代表欧盟65%的人口就可以通过。
三:谁是下一个“拦路虎”?
舆论普遍认为,即便本届欧盟峰会能就“路线图”计划达成妥协,这丝毫不意味着新的制宪之路障碍已经扫清。在下一轮政府间会议上,最大的“拦路虎”很可能将是英国。
四:2009是“大限”吗?
今年3月通过的《柏林宣言》迈出了挽救欧宪条约的第一步。《宣言》提出在2009年6月新一届欧洲议会选举之前完成制宪的目标。由于新宪法的生效必须得到所有27个成员国的批准。根据经验,这一过程至少要18个月。这意味着,有关《欧盟宪法条约》的谈判必须在今年年底前结束。
五:如何确保“二次制宪”成功?
鉴于旧版的欧宪条约因法国和荷兰两个成员国的否决而胎死腹中,新条约的批准方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第二轮制宪进程能否成功的关键。详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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