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等7法律草案
民诉法16年来首次修改
本报讯 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并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
法律委员会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为基础,起草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主要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出修改。这是16年来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草案从进一步将再审事由具体化、明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和再审审查期限、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等三方面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从强化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当延长申请执行期限,完善执行机构、加强执行工作等四方面完善了执行程序。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解决“执行难”
半年未执行可申请换法院
草案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由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解读:一些执行案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长期得不到执行。草案明确,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审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罚款上限升至10倍
草案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强制措施,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于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现行法律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个人罚款金额是1000元,单位罚款金额是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草案中的这些规定加大了执行力度,旨在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财产部分可由异地法院执行
草案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解读:异地执行,尤其是跨省执行,往往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严重的还会遭遇暴力抗法。该规定便于提高执行效率。
申请执行期限延长至三年
草案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延长为3年。
解读:按民诉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从实际看,不少债务人履行义务需要较长时间,申请执行期限太短,不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也不利于当事人达成和解。
强制措施可即时实施
草案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解读: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客观上可能造成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迅速转移财产,造成执行工作的被动。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解决“申诉难”
再审案审查期限为3个月 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解读:“申诉难”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一些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不及时审查,致杳无音信。因此要明确再审案件的审查期限。
申请再审向上级法院提出
草案规定:申请再审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解读:现行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实践中产生的问题是当事人向法院多头申诉,反复申诉,法院重复审查。
检察院抗诉案30日内再审
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0日内再审。
解读: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确保当事人申诉权利,是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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