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眼袋造成眼内粘连
一女士告美容院欺诈
本报讯 (通讯员 邹密 叶衍瑛)到美容院祛除眼袋不成,反而造成眼内粘连,消费者赵女士将艾力焦点美容公司告上法庭。近日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6年3月,赵女士在北京某报上看到一则“不开刀、无痛无痕祛除眼袋”的广告,当天就到该美容院做了祛眼袋治疗,支付了治疗费5000元。
6个月后,赵女士的眼袋仍没恢复,眼内常有粘连,只好到中日友好医院就诊治疗。医生表示需要了解原手术方式,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赵女士到美容院要求告知祛眼袋手术的治疗方法及过程,但美容院以专利技术需要保密为由拒绝告知。赵女士认为,美容院发布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而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违反相关法律,为此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告知祛眼袋的治疗方法,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赵女士称,该美容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因发布内容虚假、违禁的医疗广告已经多次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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