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丁洁/摄 |
6月22日,52岁的北京律师刘洋“追索洛阳龙门石窟佛首案”在洛阳中院立案,被告是一名西班牙裔的美国人。
全国首例
海外文物流失追索案洛阳立案
2007年6月22日下午3时,洛阳还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刘洋站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子里,长出一口气。半个小时前,当立案庭那个漂亮的女书记官撕下缴费通知书的一瞬间,刘洋称:“自己脑子里的血直往上涌。”
也不知道是第几次跑法院了,“以前,在别的法院,当我提出诉讼请求以后,往往是得到一个二寸宽的条子,然后各个科室跑上跑下,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拿着那张50元的案件受理费的收据,刘洋说要复印一份保存下来。
刘洋今年52岁,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一直在海南做律师,3年前来到北京。目前是北京京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律师,也是一名文物收藏爱好者。
要讨回啥
是龙门石窟的两颗佛首
刘洋起诉的对象是一名住在美国洛杉矶的西班牙裔男子,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以非道德手段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龙门镇龙门石窟里掘取的两颗佛首。
刘洋称,今年年初,该名被告男子在美国洛杉矶中美收藏家协会陈述,自己的先辈上世纪30年代在中国期间,以两块大洋的代价,唆使洛阳市龙门镇当地农民,从当时无人看管的龙门石窟里掘取了两颗佛首,后辗转运到美国,并长时间扔在院落里。现在该男子要求对这两颗佛首的价值进行鉴定、估价,并委托有关机构出售。
鉴于案件后面还有申请诉讼保全等程序,刘律师建议对该被告以及该文物的其他情形保密。
这不是一个孤立的诉讼,刘洋称,这是他的国外流失文物追索之诉计划书中的第一例,“我希望以此开启中国个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序幕,这是场公益诉讼。”
想法来源
埃及律师起诉大英博物馆
200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洋得知埃及有位律师,以个人名义起诉英国大英博物馆,追讨埃及流失在外的文物。“这给了我很好的启示,我国也有很多文物流失在外,我们是否也可以启动一个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诉讼。如不成功,也能成仁;如能成功,普天之下效之,也可雪耻。”
好多朋友认为刘洋此举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精神可嘉,但就是有点犯傻”。
接下来,刘洋开始翻阅文献,接触了业界的一些古董专家,学习研究有关文物方面的知识,“逐渐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鉴赏家”。刘洋称,这个过程自己接受了很多人的帮助。很多人一听说自己是为了追索流失海外文物,都提供无私的帮助。“特别是国外一些华人机构,提供了很多线索”。
法院观点
“这是个好事情,有意义”
但接下来,法律上的问题成为一个难题。“从案件性质的识别,到去哪儿起诉,谁告、告谁,等等,在现有的法律中都需要明确。”刘洋称。
首先是关于诉讼主体,对于这些流失文物,个人能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刘洋说很多法律人士认为,国家才应该是正确的诉讼主体,像龙门石窟这样的文物,正确的主体应该是国家。在国家作为主体的情况下,谁来代表国家提起诉讼,有很大争议。有的法律专家认为应该是检察院,有的认为应该由国资委,更多的人提出应该是各地的文物局。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称,这个案子能不能由个人提起诉讼,在法律上有空间。但从目前来看,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更合适。这个案件是国内首例个人提起的追索流失文物诉讼,可以理解为一场公益诉讼,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是个好事情,做好了,有意义。”该法官称。刘洋不这样认为:“这样的诉讼国家不出面为好,我国和文物所在国法律有很大的不同,双方诸多观念不一样,这个时候,我们国家出面对对方个人起诉,被告所在国家会认为主体不平等,执行起来会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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