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住证5年之后,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公布了新的《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全面推行居住证,外来人口来郑州暂住需要办理居住证。
郑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居住证与暂住证虽然在字面上仅一字之差,但含义却不一样,居住证的发放被更多地赋予了服务职能,更加人性化。
但不少在郑州市的外来人员依然担心,“居住证”会不会是“暂住证”换了马甲后“重出江湖”?
此举在郑州市引发了一场有关合法性的大辩论。有关部门认为,此举的合法性不容质疑。法律界人士却认为,这等于是恢复了暂住证,是一种倒退,涉嫌违法。
在河南省郑州市工作了7年的陈先生,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郑州人。他的户口在江苏老家,虽然工作、生活在郑州,但由于户籍门槛的限制,他的身份还是一名暂住人口。
6月24日,他得知郑州市即将办理“居住证”的消息时,立刻致电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心:“‘暂住证’和‘居住证’仅一字之差,是不是‘暂住证’换了个‘马甲’重新出现?”
受这一消息影响的,还有在郑州市生活的上百万暂住人口。
这一消息来源于郑州市政府6月22日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
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郑州市政府以市长令的形式公布了《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办法规定,自8月1日起,郑州市将恢复暂住人口登记,“暂住证”改名为“居住证”,办证只收取工本费3元,在郑州暂住30日以上需申领居住证,不为员工、房客申领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和房东将被罚款。
职能部门声音
“居住证”不是“暂住证”
郑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解释恢复“暂住证”的原因:自2002年3月郑州市停止办理和使用暂住证之后,郑州市的流动暂住人员一直处于无序管理的状态。“不发居住证,我们就无法了解郑州市究竟有多少外来务工人员,影响了政府提供有关上学、住房以及就业等服务。另外,市政府打算出台一系列惠及暂住人口的政策,根本改善以农民工为主的暂住人口就业环境,切实解决歧视暂住人口、侵害暂住人口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掌握实际暂住人口的数量和基本信息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
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郑州市区的常住居民人口数是309万人,而目前在郑州市公安机关登记的市区暂住人口是73万人。
但作为管理流动暂住人员的职能部门,郑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并不认可这个数字。“实际数字肯定要超出很多,因为有近半的流动暂住人员都不在登记范围内。郑州市区的暂住人口总数估计在120万人以上。这样算起来,市区平均每3人中就有一人系暂住人员。”
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战军认为,出台办法非常必要,是管理与服务的需要,其合法性不容质疑。他列举了此次办法的四大变化。
变化一:从“管理”到“登记”。这是郑州市第一部有关暂住人口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摒弃了“防民”、“制民”的陈旧观念,其目的是接纳暂住人口,使暂住人口与郑州市民和睦相处。
变化二:“暂住证”与“居住证”,虽然在字面上仅一字之差,但含义却不一样。“居住证”的发放被更多地赋予了服务职能,更加人性化。政府部门会借助这个载体,为外来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
变化三:“居住证”办理只收工本费,不再收取管理费。所有管理费用由政府出资。
变化四:为了方便暂住人口登记,郑州市将组建1500人的协管队伍,为暂住人口提供登记申报服务。协管员的工资和暂住人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预算,不增加暂住人员的经济负担。
一线民警
有利于改善治安状况
“每一次清理排查暂住流动人口,总能抓住一些犯罪嫌疑人。如果规范这一块的管理,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大有益处。”6月24日,一位派出所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名民警举例说,前不久,他在辖区内排查流动人口时,在一居民楼内发现两名可疑男子。他通过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后发现,这两名男子是网上逃犯。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两年来,郑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以每年10万人的速度增加。郑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透露,从已经发生的案件来看,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实施的犯罪越来越多,其中许多是恶性事件。
“我们无法确认这种情况是不是取消暂住证之后的一种现象。但宽松的户籍制度给治安工作带来了难度。”一名在派出所工作多年的民警说,取消外来人员暂住证制度后,外来人员的情况很难摸清,有些外来人员出事后,警方无从知晓其个人信息。
记者了解到,自4月份始,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就开始组织辖区内的学校、宾馆、饭店和洗浴场所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单位,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登记查询系统”。他们以都市村庄为重点,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包括流动人口的暂住址、人像、手印、身高和鞋码大小等。
“这些信息采集后,辖区内的破案率大幅度上升,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通过‘居住证’把暂住流动人口纳入规范化管理,是一个好办法。”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一位负责人说。
律师观点
暂住证及类似做法涉嫌违法
“如果暂住证一类做法继续存在,一是造成法律资源的浪费,二是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这就相当于多用一份力量去办一件无效的事情。”获悉办法出台的消息后,河南律师樊鸿烈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2006年9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当年12月15日,樊鸿烈等10名河南律师经过整整3个月的调查和准备,联名写下建议书,建议彻底取消“暂住证”。
10名律师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审查撤销。”律师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颁布实施了居民身份证法,对人口流动管理的证件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此外,200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了对流动人口的身份证件登记制度。“这两部法律,已经足以解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再采取暂住证制度。”
“如果外地人不到公安机关登记,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然而,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并没有赋予政府部门设立这项行政许可的权利,所以原来由其发布的行政规章不应该继续执行。”一位律师说。
群众担心
会不会再有搭车收费和夜查
“每办一张暂住证,都要交纳3元钱的工本费。对于没有办证的,要进行罚款。原来,郑州市刚开始办暂住证也只要10元钱,后来涨至90多元钱,最高时达到152元。‘居住证’实行后,会不会出现搭车收费的现象?”暂住人员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郑州居住30天以内的外来人口,均需办理暂住登记。这对于外来人员非常不方便。”暂住人员王先生认为,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在于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居住证”实行后,可能会有利于公安机关得到一些信息,但未必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起到决定性作用。
外来务工人员陈先生则认为,政府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无可非议,交3元钱的办证工本也正常,但他担心,以后又会经常被三更半夜敲门查房。
专家建议
加快户籍改革才是治本之策
“从管理上来说,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无不妥。”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一座城市由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共同组成,如果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地人口不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对于城市发展十分不利。现在一些小学入学难就是因为政府没有充分考虑到外地人口带来的压力,而没有外地人口的具体数字,建小学也就没有足够的依据。另外,外来人口暂住登记对于暂住人员自身也是一种权益维护,在受到侵害报案时,公安机关能够及时调出档案资料,提高查处效率。
“但是,如果郑州市的户口真正放开了,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郑州市民,谁还非要给他发放一张‘居住证’?”杨红朝说,解决“居住证”引发的争议,最终还得看户籍改革。而对于暂住人口的管理这一全国性的问题,治本之策仍是加快户籍改革。”(记者邓红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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