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不培训禁转正
五年内全省在职公务员都要参加培训
本报讯 记者郭宁报道:为提高公务员为百姓服务的能力,五年内,我省在职公务员都要参加培训,要学习公务员精神、五大本领、九大能力等内容。
新录用普通公务员要参加培训
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一律要在试用期内参加以提高适应能力为重点的初任培训。初任培训分通用能力与专业能力培训。其中,通用能力培训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内容主要为:廉政教育,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特点,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公务员精神与行为规范等。专业能力培训由录用机关根据本机关工作特点和需要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新录用公务员参训率必须达到100%。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至少脱产学习30天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进行以提高胜任新职务能力为核心的任职培训。任职培训应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任职培训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负责。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廉政教育、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等。
全体公务员都要进行知识更新
“十一五”期间,要对全体公务员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每人每年脱产参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县处级以上公务员五年间或每届任期内应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在职培训要逐步推行“菜单选择、学分考核”的培训方式,由公务员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缺什么补什么,自主选择参训科目。鼓励公务员采取在职和脱产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学历教育,提高自身学历。到2010年,全省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要达到90%以上。
新录公务员一年内不培训不得转正
将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和任职、定级、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一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的,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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