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
中国体育,从来没有想过公元2007年会出现一个“黑六月”。接连三个严峻的伤情传来,将人们的心弄得沉甸甸的。在对桑兰的记忆被岁月慢慢抚平的时候,人们蓦然被惊醒:原来带给人们激情和活力的体育运动,与意外伤害只有一层窗户纸之隔……
如果说意外伤害带给人们的是震惊,震惊之后的反思就更令人轻松不起来。无论是在全国体操锦标赛高低杠比赛上意外受伤的王燕、在俄罗斯参加友谊赛前突遇不幸的上海男排前国手汤淼,还是黑龙江速滑运动员王爽,意外伤害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一时的打击,更是此后漫漫坎坷人生路的开端。
他们受伤之后如何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如果无法继续运动生涯,他们收入来源如何保证?生活何以为继?
作为我国现行的体育风险保障体制,大体由三部分组成:主体是总局“强制”要求的中华体育基金保险,副体是各运动队的自选商业保险以及赛事组委会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中华体育基金保险伤残保险,上限是30万元。而各运动队的自选商业保险和赛事组委会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则根据各地的情况有所不同,但就目前普遍购买的保险金额来说,万一出现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也是杯水车薪。这也就决定了中国运动员目前基本还是“靠命吃饭”,不出现重大意外伤害则已,如果出现不测,治疗费用和以后的基本生活费用都将成为问题。
当然出现重大意外伤害的运动员是极少数,所以很长时间里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足够重视。1998年桑兰参加美国友好运动会遭遇重创,幸好赛事组委会为运动员投保了高额的保险,桑兰才得到了高达1000万美元的赔付。所以当时有记者这样评论桑兰:她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如果她在国内比赛,根本无法得到如此高额的赔付。桑兰事件也催生了中国运动员现行的保险制度,国家体育总局在震惊之下,曾下文要求所有运动队必须给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但由于高额的费用难以开销,其后国家体育总局又改为委托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提供“伤残保险”。可以说,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中国运动员有了初步的保障,但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像一个在沙漠中极度干渴的人捡到一瓶水,如果他已经快到了沙漠边缘,那么这瓶水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走出沙漠距离尚远,这瓶水也就无法成为“救命水”。
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既然运动员从事的是剧烈体育运动,他们受伤的潜在可能性就远远高于正常人。可以想像,就是像刘翔这样的优秀运动员,也无法逃脱意外伤害的威胁。前不久参加尤金国际田径大奖赛,就曾发生过令大家担忧的一幕:美国名将阿诺德因为失误打栏,他收势不住直接撞向刘翔所在跑道的栏架,虽然最终只是影响了刘翔的冲刺,并没有导致刘翔受伤,但谁又能保证,刘翔就不会真的出意外呢?设想一下如果刘翔出现了严重的意外伤害无法继续运动生涯,他目前已经拥有的财富也许可以在保证治疗费用的同时,还可让他下半生衣食无忧,但即便如此,刘翔在这样的飞来横祸面前,也只有被动接受,他此前的商业价值就会一笔勾销。但如果他购买了高额的保险,那么他在出现意外之前的价值还有相当高的“保值作用”。上世纪80年代末,“球王”马拉多纳还在意大利那不勒斯踢球时,他的两条腿就各上了1000万美元的保险;而2004年,“车王”迈克尔·舒马赫5.8亿美元保险金被泄露出来时,简直令人咋舌;2002年世界杯前,贝克汉姆曾专门为自己的“黄金右脚”买了份1.5亿美元的保险……其实,放眼世界体坛,明星大腕们为自己购买巨额保险的例子并不少见,这正是为自己找一个因意外造成巨大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埋单人”。
而中国运动员目前的保险还只局限在运动员伤残的范畴,中国还没有一种将伤残和养老结合的保险制度。退役就不再享有现在的“体育基金保险”待遇,他们将自行解决生活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即便是运动员投保,也只是针对奥运项目的运动员,非奥运项目运动员并没有很好的保障。
如果刘翔受了重伤,可以想像他已经积累的财富和自己的名气,会引起从国家体育总局到地方的高度重视,他不会为自己的未来过于发愁。但刘翔毕竟只有一个,大多数为体育事业奉献了青春但默默无闻、没有多少积蓄的运动员,他们的后半生,还是充满了未知数。
所以中国体育界的运动风险保障体制,只是刚刚开始,远远不够完善。在王燕、汤淼、王爽面前,人们必须思考更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得过且过。
假如有一天刘翔遭受意外伤害,那一定是中国体育的损失;与此同时,类似“刘翔受伤事件”也许会像“桑兰事件”一样,促使中国体育的高层管理者,为运动员的未来考虑得更人性化、更周到一些——但愿这次王燕、汤淼和王爽的意外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王智新)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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