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浦东新区目前已经成功试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将有效化解养老机构内的责任事故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事故所带来的风险。
引入保险公司共担风险
近年来,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日益严重以及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养老机构内的责任事故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事故逐年上升,如何化解这些事故风险成为上海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日,浦东新区55家养老机构与阳光财险展开合作,参保“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以降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
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意外和健康险总经理助理王家铭对本报记者表示,引入保险机制来防范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风险,是将养老院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风险发生之时,能更好保障保户利益。这款保险保障范围较全,包含意外医疗保障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死亡保险金、就医交通费保险金、残疾用具费保障金等。保费金额方面,单床单年180元保费第一年由参保机构也就是养老院全额支出,第二年开始争取实现从政府给予机构的运营补贴中按照固定比例予以部分列支,保证项目长效运行。
截至发稿时,阳光财险累计接到有效报案9起,已经赔付7起,另两起正在核赔过程中,全部案件无一拒赔现象出现。最高一起赔付是在今年5月,一位老人因自行摔倒引起心脏衰弱,没过一周死亡,阳光财险共赔出2.2万元。
浦东新区福利企业管理所副所长李传福表示,引入保险公司共同负担养老意外伤害风险在全国尚属首例,该机制兼顾了养老机构合法利益,同时保障了老人利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优化了养老环境。
凸显公众责任险长期缺位
“自今年2月份公司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以来,目前浦东新区共有55家养老机构共4000多名老人参加了这一保险,投保率达到95%,总保费达到80万元。下一步,我们想将该机制带入居家养老,先从政府补贴老人开始。”李传福副所长透露,“另外,上海其他区县也正与我们探讨研究,想要引入‘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预计该保险将于2007年7月向上海其他区县推广。”
据李传福分析,一直以来,我国对于包括“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在内的公共安全事故的安抚和补偿,主要是由责任机构进行经济赔偿。这势必造成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当公办责任机构无力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时,对受害人的安抚和补偿,基本上是由政府动用资金进行补偿;当民办责任机构无力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时,事故善后工作将出现由政府“铁肩担道义”的局面,这也凸显出包括“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在内的公众责任保险的空白和对公共安全动用市场手段介入的呼唤。
保险方案仍待完善
但是,利用金融手段强化社会风险的防范推行起来并不容易。一方面,上海城市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大约有5万人左右,平均年龄为80岁左右,事故发生率非常高,将养老机构推入高风险行业。另一方面,伤害事故很难分清是老人自身原因,还是机构责任造成,具体用什么保险方案要进行反复斟酌。
李传福介绍说,浦东新区联合行业协会、保险同业工会以及上海财大保险专家花费一年多的时间,主动与沪上几乎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商谈,但最终由于风险盈利等种种因素,均无下文,留下来的只有阳光财险一家。
现在,这项保险方案仍不够完善。财险公司表示不亏不赢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有特大理赔就说不准了。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负担全部风险偿付,还需看该险种以后的表现。而保险方案也将继续深化,比如今后可能区分投保对象,采取不同费用标准等都在考虑之中。“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的推出使浦东新区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是,要带领公众责任保险向全国发展,则需要更多的保险公司伸出责任之手,也需要各地区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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