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两主任涉嫌受贿
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利用职务便利,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线材厂的两名负责人杨军、常建民收取一家企业“好处费”共计22.5万元。近日,二人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杨军、常建民原是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线材厂一、三作业区区域长兼总支书。
从1999年至2005年,杨军、常建民在担任第一线材厂车间主任等有关职务期间,分别从一轴承企业法人代表那里收受好处费,其中杨军收受13万元,常建民收受9.5万元。之后二人利用负责主管车间和作业区审查轴承供应的职务便利,为该企业销售轴承以及轴承使用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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