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问: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
问:25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怎么办?
答: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完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什么要求吗?
答:首先,组合贷款的成数须满足最高不超过7成。其次,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应当与公积金贷款保持一致。
问:我和爱人都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可以分别申请25万共计50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借款人及配偶一次只能申请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25万元。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规定,自2007年5月18日起按以下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为4.41%,5年以上为4.86%。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专栏每周二与您见面,若您对公积金制度有什么疑问,可拨打热线电话86279276、86279399(归集)、86279181(委贷)进行咨询,或者将您的疑问发送邮件至cdrb00@126.com进行互动。
本报记者 李凌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