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栖霞区马群街道养老院的施工工地大门突然被一辆城管执法车堵住,项目建设方8辆工程车全部被堵在了工地里。而记者调查后发现,堵门的车竟是马群街道派出,原因是街道和福利院项目建设方在工程的一些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
共同开发埋下纠纷根源
2003年,由马群街道所属的马群城镇开发公司(甲方)和南京元丰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关于栖霞区白水桥6万平方米用地的开发合同,合同的见证方为马群街道。合同规定,甲方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行政手续、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照,并在完成后将全部资料移交乙方。而乙方在合同中则被明确要求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资金,并享有该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收益。同时,乙方还将支付给甲方相应的成本及风险收益。因为该地块作为兴建具有福利性质的养老院建设用地,经过街道的申请,最终被南京市国土部门划拨到马群街道。去年,该项目的所有行政手续、相关证照都顺利办妥,按照当初的合同规定,南京元丰科技有限公司也随即开始了正式施工。
看到施工风险,街道要求停工
“那块地原先的情况我很清楚,是一块池塘埋填地,土层复杂不说,建设方采用的还是人工挖孔桩,这完全是冒着极大的风险在施工。”马群街道副主任仇金龙告诉记者,正是出于对工程风险的控制,街道才多次致电建设方的负责人提议暂时停工,其他问题双方再好好协商。同时,马群街道主任助理曹永涛也表示,自己曾多次打电话要求建筑方的惠总到街道来商谈施工问题,但每次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诿。而对此,南京元丰科技有限公司惠总则说自己并没有接到通知,即使有也可能是办公室人员接到的,自己并不知道。
街道做见证人,街道下属开发公司又做合同方的形式无疑让街道认为自己在项目的所有权方面握有主动权,对于这一点,马群街道副主任仇金龙直言认为,街道本来就是项目的主体单位,该怎么做、能怎么做当然是街道说了算。另一方面,街道作为主体单位来搞工程,现实又是私人公司在施工,一旦施工出现什么意外,这个责任怎么担、谁来担都是问题。
对于工地施工有风险的问题,建设方则表示,当初在拿到施工许可证时相应的安监程序已经得到通过,现在街道突然说工程存在安全问题让我们停工,存不存在危险不能由街道说了算。这么困难的施工条件,施工时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停下来前面做的都白做了。
协商不成,街道多次堵工地门
昨天下午1点30分,当记者赶到位于栖霞区白水桥地段的施工工地现场时,一辆蓝白相间的行政执法车仍横停在工地唯一进出的大门处,工地内一辆满载渣土的运输车刚好被堵在门口,尚未熄火。“算上这次,这个执法车已经堵了五六次了,6月12日那次最严重,当时我们提前三天预订的混凝土运来后被拦在外面,里面还有6台车出不去,你算算,多少损失啊!”白水桥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上午10点多钟,当他们再次发现施工大门被堵后,特地找来了两名律师,准备到马群街道抗议其滥用行政执法权。
当两名律师赶到后发现,横停在施工大门口的执法车内空无一人,随即以无正当理由滥执法拨打110报警。接警的110在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车竟是一辆执法车,表示不好干涉,并提议把当事人、律师带往街道城管科三方协商解决,在进入街道城管科后110民警随即离去。可能是因为双方在协商中言语过激,协商中的双方最终动起了手,在一名律师的脖子、手臂等处可以看见明显的血痕,但街道城管科长刘阿祥始终不承认双方动过手。
街道称项目违规,是自查自纠
马群街道主任助理曹永涛认为,项目本身就是街道的,控制施工风险、确定工程进度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需要经过其他什么部门的批准。同时,今年南京市、区政府一再强调,不能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做个人的项目,目前街道正在对存在问题的地进行自查自纠,而这个养老院项目显然是有违这个规定的。如果建设方继续施工,起码也应在办理项目主体人变更手续后再说,如果在这期间工地不听指挥继续施工,一旦发生意外,街道肯定不会负任何责任的。
记者随即问道,既然当初这个项目就不符合规定,又是怎么签署下来的?街道两位负责人都表示不方便回答。至于城管执法怎么能随便封工地大门及越权执法的行为,马群街道城管科刘阿祥回答“我们是街道自己的执法队伍,当然要听街道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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