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5日专电(记者岳德亮)从7月份起,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确定后,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到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指出,从7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由建筑施工企业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据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是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建筑施工合同截止之日止。如建筑施工工期延长,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于合同到期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工伤保险期限可相应顺延。
为了确保每一个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利益,杭州市政府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农民工名册。如施工过程中农民工数量发生变化,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农民工增减名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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