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通讯员刘义辉)经娄底市检察院公诉,利用蜡制“哈密瓜”、“西瓜”、“柚子”等做伪装,贩卖、运输海洛因总重达50余千克的一起特大贩毒案尘埃落定。昨日上午,该案两名主犯李沐旺、罗佰清在娄底市娄星区被执行枪决。
李沐旺、罗佰清均为娄底市新化县农民,1998年以来,李、罗等人想出了将毒品伪装成水果混装运输的歪主意,多次合伙贩毒,牟取暴利。2002年7月,李沐旺从云南瑞丽将购买的1400克海洛因伪装在两个蜡制的“西瓜”内,混装于一车水果中运至新化县,再由李沐旺、罗佰清携该海洛因至广州,经人介绍,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四川籍毒贩。2002年9月,李沐旺、罗佰清、唐某(已被判刑)3人再次窜到云南省瑞丽市,由李沐旺从“大姐”处购得海洛因3500克,同时,李沐旺还为“大姐”携带海洛因4000克,将7500克海洛因藏于6个蜡制的“哈密瓜”之中,混装于11吨水果内运抵新化。此后,这伙人还多次利用这一手段贩卖毒品。
2003年9月,李沐旺安排王某、闵某(另案处理)等人前往云南购得毒品海洛因38774克,由王某在瑞丽市租一辆大货车将毒品混装于水果中发往长沙,当年9月9日,大货车驶抵长沙马王堆水果批发市场时,被缉毒民警扣获。不久,李沐旺在缅甸被警方缉捕,罗佰清也随即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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