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胡海容张女士委托倪小姐炒股但发生亏损,张女士走上法庭提出索赔。杨浦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操盘手倪小姐按约给付张女士损失29000元并支付其他损失2470元。
2000年11月2日,北京市民张女士和上海的倪小姐签订委托炒股协议,张女士将股票及资金注入倪小姐指定账户交由其理财。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