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农用车交通规费时,在快车道上设岗,且没有任何停车检查的标志,致使四车相撞,一人身亡。昨日,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稽查一所副所长闫建军因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司机小王想起3月13日发生的惊险一幕仍心有余悸:“那天,我开辆农用车刚走到中原西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忽然看见前面有几名工作人员拦车示意我们停车,由于情况紧急,我们前后四辆车就撞在了一起。
拦车者是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稽查一所的工作人员。“这样收费肯定不符合相关规定,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工作人员来负!”事故发生后,在场司机觉得是工作人员工作方式不妥才导致事故发生的。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闫建军作为行使职权的国家公务人员,工作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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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费稽查该怎么做
据悉,《河南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规费稽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指出,交通规费稽查工作人员必须在检查地点前方200米处设立警示牌,并且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后再检查。(记者伍红梅)
(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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