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云南省政府一官员日前宣称,该省将在全国首设“诤言奖”,最高奖金高达五万元人民币,以鼓励民众讲真话讲实话,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云南“诤言奖”为常设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由云南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笔者认为,政府设“诤言奖”,虽然给人虚怀若谷、广开言路的感觉,却不一定能有好的效果。原因很简单,民众能否讲真话的前提不在于有没有高额奖金,而是需要具备一个切实保障公民发言的制度设计。
众所周知,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官员是公民推举出来管理公共事务的公仆。既然如此,主人就应该大大方方地讲真话、讲实话,毫无顾忌地监督各级官员的工作,这自然是不需要奖金鼓励的。再说了,政府设置的奖金本身就来自公民的纳税,现在用公民的钱奖励公民,这从情理上说得通吗?
讲真话,讲实话,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既是公民参政议政的当然权利,也是公民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监督形式,历来是党和政府所提倡的。但事实上,在少数地方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公民讲真话、讲实话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更重要的是,公民讲真话甚至会严重威胁少数官员的权益,他们自然不会欢迎。
最典型的如轰动全国的稷山文案、彭水诗案,两案中公民行使的都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但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道理很简单,两地的政府官员不喜欢民众讲真话、讲实话,而当地的司法资源又被一些官员影响着,讲真话的公民没有与之博弈的能力,所以讲真话、讲实话者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政府设“诤言奖”这样的事能够出现,一定程度上说是制度环境的产物。云南省政府能够看到这点,也是一种宽广胸襟的体现。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能有效保证民众一定能讲真话、说实话。要想广开言路,当务之急是制定完备的法规,彻底解除讲真话者的后顾之忧。
一个社会的言论空间,是随着政治发展水平不断扩展的,因此,这个空间的扩展,一定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它取决于法治社会的进程,也取决于公民意识的健康成长。而所有这些,都不是某个开明的措施可以代替或弥补的,更不是某种激励可以超越的。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为政治文明的进步做一点踏踏实实的基础性工作,而不是急功近利的随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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