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步伐明显加快,越来越多的城镇人口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入保难题也得到逐步解决。
从2006年起,河北省就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列入政府约束性指标;今年初,省政府把“扩面”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和扩权县。
截至5月底,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765.02万人,比年初增加17.48万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的覆盖面也同步扩大。与此同时,农民工成为社会保险“扩面”的受益者。在工伤保险方面,河北省制定了“平安计划”方案,决定从2006年至2008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安监局等部门建立了有效的社会联动机制,共同确保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目前,全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已达53.2万人。在大病医疗保险方面,河北省规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建立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以切实解决农民工在城镇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已有52.9万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在养老保险方面,河北省着重解决农民工跨统筹地区转移及回乡务农时的权益保障问题,并规定: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城镇企业职工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直接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到5月底,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总数达到19.4万人。(记者郝卫)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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