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海南省临高等地已经出现香蕉价低至五分仍无人问津的局面,岛上有农民开始用香蕉喂猪。香蕉喂猪显然是无奈之举,这个事件折射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缺位,非常值得思索。
第一,行业协会的缺位是导致香蕉滞销的重要原因。
农产品行业协会是一种具有法人资格的自律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的参加者包括该类农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相关政府部门、科研人员或单位等。农产品行业协会在提供购销信息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技术交流、影响产业政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法国、德国、美国农民要加入几个行业组织,通过组织的作用促进农产品的产销,效果很好。2003年非典时期,中华鳖曾经被错误地列入禁止养殖经营的名单。广东中华鳖养殖协会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支持下,中华鳖养殖经营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公布的被批准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59种野生动物名单之中。美国的乳业协会是个庞大的组织,平时充分掌握业内资源,一旦产业链上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可充分地调动资源进行调节。如果海南有这样一个香蕉协会,何愁香蕉无法卖出呢?
必须看到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必然性:无论农民经营规模大小,相对于市场总是微不足道的;农产品市场呈现的是一种人数较少但购买规模相对较大的中间商与众多小规模生产者之间的交易格局;农产品具有较强生物特性,一般不具备完全同质性,交易也存在不确定性;农产品生产有明显的地域分散性,交易市场却相对集中,只有少数农民直接接近市场。这些原因决定了农民只有合作、建立自己的组织才有能力增强谈判地位,减轻经济转型对农业的冲击和振荡;获得有效信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节约交易成本。2003年修订的《农业法》中,明确提到了农产品行业协会的职能。该法第14条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成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
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可以促进同行业生成、加工、贸易各个环节的企业和农民联合起来,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农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发展,大力支持。
第二,以“六放”发展行业协会十分迫切。同样是在海南,海南省政府给予果菜运销协会资金和政策扶持,协会在南菜北销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全省多年没有发生烂菜现象。目前,各种不合时宜的规定仍在阻碍行业协会的发展。政府应放宽条件、放松管制、放活机制、放手发展、放胆使用、放心让权,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允许自由组会,取消行业协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条件,在不涉及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实现无主管部门审批,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同时改革二元管理体制,明确主管单位;变直接管理和随意指使为依法管理;把企业和农户迫切需要而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不便管的事务交给协会。
不要对公司+农户模式抱有太大希望。当前的“公司+农户”模式只是一种买卖关系,而没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二者仍是利益博弈关系。不论企业还是农户,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种模式如果没有协会作为农民和企业的中介,分散的农户与企业根本不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农民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农户不过是公司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业“打工仔“而已。可见,加快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势在必行,政府不能再当全能政府,农民也不能事事都依赖政府,双方都应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努力推进行业协会的发展。
第三,按单品种建会,适时组建联合会。按单品种办会是国外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普遍做法,这非常符合农业的特点。农产品协会需要纵向发展,把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农作物的育种、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都包括进去,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农业发展。此外,国际贸易壁垒和农产品倾销针对的一般是具体品种。按单品种建会一是可以与国际行业协会接轨,推进国内行业协会加入国际行业组织;二是有利于开展行业自律,按照国际市场的要求和标准生产,打破对方的技术壁垒,由此可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三是有利于发展特色经济,把一个地区的自然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提高竞争力形成当地的支柱产业。
我国农产品行业协会数量少,能力不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一个为协会服务的组织是一个值得认真重视的原因。农业行业协会与钢铁、汽车、造船、煤炭等大工业行业协会相比较,有两个不同的特点:一是会员实力薄弱,农户和企业规模小,产品盈利率较低;二是需要贸工农一体的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因此,单个农业行业协会很难满足会员多个方面的要求,有的服务即使可以提供,但是成本太高。国外成功的经验是成立联合会,日本各工业行业协会联合成立了经团联,各类农协成立了农协中央会。印度21个全国性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协会组成了印度合作社联盟。美国有全美农场主合作社联盟,加拿大和欧盟一些国家也有全国行业协会的联合组织。如法国合作社协会是由14个全国性专业合作社协会、22个大区的区域性合作社协会联合组成的。
行业协会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但也不是互相孤立的,应建立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的多层次组织体系。随着按单产品建会的发展趋势,全国性的协会增加;随着农产品内外贸易的增长,各种协会还会应运而生,协调难度必然加大。建立中国农业行业协会联合会可以协调各个协会的关系,推动协会资源的整合,促进各农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其他行业的行业协会也应成立联合会,推动行业发展。联合会的重要职责还在于它是协会与政府的中介,起着协调政府与众多协会的作用。我国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可参照德国、日本两国模式,建立等级性的“伞状式”结构。以乡一级农产品行业协会为基础,建立县、市、省乃至国家一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这次事件中明显暴露出省市县协会没有级别关系,无法协调与配合,使得协会功能显得十分薄弱。
今天政府最重要的职能不再是直接指挥生产,而是为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提供制度服务是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抓紧制定和实施促进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法规。此外,还要注意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为加快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提供信贷支持。扶持协会就是扶持“三农”,从一定意义上讲,扶持协会比扶持龙头企业更有成效。期待着更多的有实力的行业协会兴起,让香蕉喂猪事件不再重演。(孙宝强)
(来源:中国改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