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何雨欣、王宇)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27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近期要不要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主要还是看这次政策调整的效果以及外贸形势发展变化的情况,目前难以作出肯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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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8日中国正式发布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王晓华介绍,这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有两个,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促进外贸平衡;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去年9月份我们调整了一次出口退税率,今年7月1日又要再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时间间隔不是很长,造成政策调整频繁的印象。”王晓华说,但这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目标是不完全一样的。
“去年调整主要是针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因为这些产品出口增速过猛,想通过降低或者取消其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来控制其生产和出口;这次政策调整的目标主要是为了减顺差,大部分内容是针对那些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产品。”王晓华介绍。
王晓华还说,这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有利于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但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效果也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比如对于一些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出口商品,企业由于降低出口退税率增加的成本,很容易通过涨价方式转嫁给国外进口商,出口量未必会有明显减少。
王晓华表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5次大幅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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