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7日讯 今年我省预计接收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8万人,比上年增加10.1万人,增幅达36.2%。为保证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给予多项优惠。
省政府27日下发通知要求,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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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今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的政策。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其他设区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就业地落户,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先落户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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