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倩 通讯员华建文)消防通道变成了停车位,小区内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施救,受损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混乱,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7万元。日前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5月27日星期日上午10点左右,四季晶华一房屋内火光四射,6幢301室起火。
6月26日,301室的业主周先生将物业公司推上了法庭。周先生认为,火灾虽然是由本人室内引起,但如果能够得到消防人员的及时扑救,损失不会扩大到如此程度,目前已经损失13万元。而造成消防车不能进入火灾现场的真正原因,是由于道路、消防通道受堵所致。这都是由于物业公司管理混乱,不履行职责所致。因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7万元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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