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违规问题
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
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
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3个部门
供销总社等15个部门
铁道部、广电总局等6个部门
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
农业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
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
电监会、劳动保障部等23个部门
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
中科院、水利部等13个部门
27.54亿元
8.59亿元
8489.2万元
3.94亿元
1404.54万元
1.85亿元
2.49亿元
17.39亿元
5.91亿元
190.03亿元
22.84亿元
用于归还借款、基本建设及对外投资等26.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津贴补贴等7327.81万元,用于日常支出4032.61万元。
用于购建办公楼、对外投资等5.6亿元,弥补本单位日常开支、发放津贴补贴等2.09亿元,超拨款范围、超预算级次或超标准拨付款项8994.84万元。
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等。如环保总局2006年重复申报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获取财政资金3124万元。
截留、少报、应缴未缴专项资金1.83亿元,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1.3亿元,存放账外8140.6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等。
采取虚列项目、虚报支出或多报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404.54万元。
7个部门自定项目收费、无证收费或向企业收取赞助5735.83万元,3个部门未将房屋租金、捐赠等非税收入1.16亿元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两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84.97万元。
6个部门所属的8个单位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持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收费7950.72万元;5个部门所属的6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金额1.62亿元;3个部门所属的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730.99万元。
存在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涉及金额17.39亿元。
其中5.45亿元未纳入法定账册,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福利等。
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90.03亿元。
5个部门所属的39个单位在转制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20.12亿元;4个部门所属的7个单位出借资金、对外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2.29亿元;5个部门所属的5个单位擅自处置、核销或低价出售国有资产4300.05万元。
挪用及截留财政资金
资金管理不严
违规收费及超标建设
违规部门
涉及金额
制图 秦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