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 通讯员 白树友) 昨日,西安市工商局出台《西安市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管理办法》,今后,西安3159个行政村将统一设立“示范店”,这些示范店将统一模式,统一标识,并接受工商部门的信用评价。
根据该办法,西安市每村将设立一家“市场安全示范店”,一般是经营食品为主的商店。
西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杨喜善处长介绍,这些“示范店”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制度、承诺确保商品消费安全,还将统一对所售商品标注有自身特征的标识,并按商品的类别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并统一悬挂由分、县工商局授予的荣誉牌匾。
为保证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对“示范店”实行片区责任监管和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对“示范店”的巡查力度,并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对“示范店”实施信用评价。如果一年被有关部门处理两次以上的,或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骗顾客、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示范店”,都将依法撤销“示范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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