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7日讯(记者 刘艳实习生张洁)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天下午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到2010年,以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为龙头校,分别组建由行业、企业参与的旅游、商贸、工业3个职业教育集团。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从2007年起,市、区财政每年视财力情况将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支持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和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同时,建立健全扶贫助学机制。市、区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对报读市属(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海口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免交中考报考费;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孤儿免除全部费用;对海口市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2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据了解,目前海口市职业教育规模偏小,中等职校在校生只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34.3%,职教和普教招生比例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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