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教育资助体系,受惠学生范围扩大,申请程序大大简化,资助由被动变主动
早报讯(实习记者张正刚)成都市低保家庭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申请教育资助工作即将全面启动,由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实施意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已下发至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市直属学校,通知明确了实施教育资助体系过程中的有关具体操作问题。
相比往年申请两免一补,今年低保家庭学生申请教育资助程序大大简化,只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录入基本信息即可,不用填写申请表。而且,在新的资助体系下,受惠学生的范围扩大。
受惠学生范围
从幼儿园到高中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构建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成都市政府着手构建全新“教育资助体系”,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与以往“两免一补”政策相比,教育资助体系把受惠学生的范围从义务教育阶段扩展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凡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都可以获得资助。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其目的是“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低保家庭学生
申请资助不再填表
通知说明,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只需在开学前两个月携带低保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录入基本信息,免除所有申请审核流程,教育资助体系根据“成都市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供的信息实施主动救助。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将在8月15日前完成,因此申请资助的低保家庭学生务必在8月15日前到街道(乡镇)完成信息录入。
学生在报到注册时向学校出示低保证,学校登录“信息平台”,在确认学生低保家庭子女身份后立即实施资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如教学点、村小,由上一级学校确认学生的低保身份,幼儿园由各区(县)教育局查询低保家庭幼儿入园情况,并通知受资助对象所在幼儿园后,幼儿即可免费入学。
其他困难学生
申请审核与往年一致
由于孤儿、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资助尚未纳入“信息平台”,其资助申请仍按照去年的申请、审核方式执行。学生于开学前两个月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校在收到申请表后7个工日内签署意见将申请表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交予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社区(村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属街道(乡镇)复审,再报区(县)民政、教育部门终审确认。申请是否获准,须在开学前20天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特殊情况学生
也可申请临时救助
通知说明,因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正常学业的学生(幼儿)或其父母(监护人)可适时申请临时救助。学生或家长(监护人)需填写《教育专项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经民政、教育部门确认后可享受资助。
根据文件要求,择校生不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一律不再本资助范围内。成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文件中提到,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中小学也包含在资助范围内,但由于很少有不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因此民办学校学生基本上享受不到教育资助。如果是教育部门委托民办学校招生,则委托学生可纳入资助范围,“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在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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