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某杂志社未经自己同意,将自己创作的脸谱画面使用在杂志上,赵先生将这家杂志社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赵先生说,他在1992年出版了画册《京剧脸谱》,是该画册的著作权人,并且已经再版了10次。
赵先生说,该杂志社未经过其准许分别在杂志封面上使用“完颜龙”、“祝虎”的脸谱画面,并且没有注明作者姓名及支付稿酬。
赵先生要求这家杂志社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杂志社辩称,编辑当初选用赵先生的两幅京剧脸谱作品后,因一时找不到赵的联系方式,匆忙之中又遗漏了署名。杂志社后来为此还专门刊登过声明,公开向其道歉并专门写了致歉函,还邮寄了400元稿酬。故不同意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