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林琳、文帅报道:昨天上午,广州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横渡珠江”策划人之一陈忠明涉嫌受贿案一案,在广州中院一审二次开庭。针对此前陈忠明辩称100万元受贿款是“扭亏为盈的奖金”的说法,检察机关提出新的证据加以反驳。
今年49岁的陈忠明算得上羊城的知名人物。他是四川蓬溪人,大学文化,曾任“海角红楼”游泳场场长,因使红楼“起死回生”而名噪一时;1999年转任广州市珠江泳场场长、黄金海岸水上乐园总经理;2003年,升任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2005年,他又成功参与策划了“横渡珠江”活动。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5年间,陈忠明利用代表珠江泳场监督黄金海岸水上乐园的职务之便,先后向黄金海岸水上乐园的投资者何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该案一审开庭时,何某称“之所以聘请陈为总经理以及送钱给陈都是受其权力‘胁迫’,并担心其干扰‘黄金海岸’的建设经营”。陈忠明则当庭表示:“这100万元是我作为总经理经营‘黄金海岸’近5年的奖金和劳动所得。”
由于双方说法不一,检察机关随即进行调查。昨日,检察机关出具了黄金海岸水上乐园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在陈忠明当黄金海岸水上乐园总经理的那几年,黄金海岸每年都是在亏损。检察机关认为,既然水上乐园一直在亏损,陈忠明奖金一说“无从谈起”。但陈忠明的辩护律师辩称:“如果以前是亏损5个亿,现在只亏损了5000万,那么就有4.5亿是扭亏为盈啊,因此亏不亏损与有没有奖金没有联系。”陈忠明则坚称:“钱我是拿了,但凭天地良心,我陈忠明从没跟他要过。”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图:“黄金海岸”是广州市民的避暑胜地 陈秋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