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9日讯
怀疑邻居女子与自己丈夫有染,琼中县国营大丰农场职工姚某在夜幕的掩护下,挥刀将邻居女人连砍40刀。海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受害人17.8万元,姚某不服提起上诉。
现年37岁的姚某是琼中县大丰农场,来自广西贵港市。与丈夫赖某一起在农场干活的姚某原本觉得很幸福,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姚某觉得丈夫渐渐疏远她。姚某同时还注意到,每天一收工,丈夫最喜欢干的事就是与现年45岁的女邻居陈某聊天,甚至经常帮陈某家干活、做事。气不打一处来的姚某就此认定丈夫与邻居陈某有染,三天两头为此事与丈夫吵架。闻知姚某经常因为自己与丈夫吵架,陈某在队里公开说“姚某是半脑、疯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20日晚8时许,姚某看见陈某去较远的垃圾池倒垃圾,便在夜幕的掩饰下,从自家伙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尾随在陈某的身后,趁其不备挥刀猛砍其头部。陈被砍倒在地后,姚某跪压在陈的腰部,连续在陈某的身上乱砍了40余刀。听到陈某凄惨的叫声后,众多群众及姚某的丈夫及时赶到,制止姚继续行凶。经法医鉴定,陈某系被锐器损伤,造成右肘、双腕关节活动丧失,双手不能对指、握物,已构成重伤。左腕关节的伤残程度为Ⅷ级伤残。
鉴于案发后姚某主动投案自首,且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陈某1.6万元,一审法院依法对姚某从轻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再赔偿受害人人民币17.8万元。
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陈颖 李顺成)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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