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双刀抢食杂店 |
以为抢100元道歉就没事了 18岁少女双刀抢食杂店
记者 周雄伟 陆乙鑫 通讯员 苏婉婷 文/图
前日下午,福州晋安区环北一村一食杂店遭遇持刀抢劫,劫匪竟是一个18岁女孩,而且只抢100元,她认为即使被抓到道歉就可以了事。昨日,该女子被晋安警方刑拘。
茶园派出所刘警官介绍说,前日15时30分,所里接到辖区环北一村5栋楼下食杂店老板郭某(女性)报案,称一名暂住在该村的年轻女子,在店内打完电话后,趁其不备,用右手一把抓起店内电视机旁摆放的两把水果刀指着郭某,还用左手摁住郭某的手,威胁郭某“不要动”,并立刻关上了店门,打开放钱的抽屉,开始往自己的口袋里面塞钱。
在塞钱的同时,该女子还对郭某说,她只拿100元,让郭某放心,郭某大为惊讶。在抢完钱后,该女子立刻打开门跑了出去,而郭某则立刻报了案。茶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在该村将女孩抓获。
经预审,该女子叫张某,今年只有18岁,来自四川渠县。据张某交代,她从老家来福州一个月了,一直没找到工作,钱快花光了,当时在店里打电话,发现只有女老板郭某一个人,便萌发了在店里抢点钱吃饭的念头。
最令民警震惊的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张某,以为只抢100元钱,不会有什么事情,就算被人抓住了,道个歉也就没事了。据警方介绍,抢劫食杂店属于入室抢劫,情节十分恶劣,按我国法律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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